关于要求建立建设集团机关党支部的请示
日期:2016-03-16来源:浏览次数:10381 次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城投集团现有党员39名,已具备建立机关党支部的条件。在广泛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集团党委同意,决定建立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城投集团机关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陈雄健、陈华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当否,请批示。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城投集团现有党员39名,已具备建立机关党支部的条件。在广泛征求全体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经集团党委同意,决定建立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城投集团机关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陈雄健、陈华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当否,请批示。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