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是2008年4月根据《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意见》(县委办[2007]3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而成立的正科(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署办公。
部门主要职能是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镇(街道)及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和水利项目除外】及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目前,部门定编33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33名,目前在岗27名;单位编制外工程管理人员编制20名,目前实际在职人员11名。另有一家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数12名,目前实有在岗人数10名。
二、2017年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
2017年建管中心预计新建及续建公建项目4个,总投资额约11.67亿元,重点工程为柯桥区中心粮库、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一期工程。
2017年建管中心预计新建及续建安置房项目4个,总投资额约29.14亿元,房产类重点工程为迎福安置小区、张溇安置小区、柯桥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一期)项目(B-15安置小区部分)工程项目。
三、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2家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106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9.65万元,占100%。
建管中心非税收入主要来自代建项目的管理费用,2017年建管中心预计收取管理费用130.65万元。
(二)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2家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为1069.6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
①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661.21万元;
②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4.28万元;
③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43.59万元;
④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4.69万元; 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5.8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
①工资福利支出894.36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2家单位的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安排661.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基本支出。
其中物业管理费15.09万元,2017年双周安置小区4#商业楼作为建管中心办公用房,因双周安置小区4#商业楼还没有房产证,暂按三维测绘面积4311平方米估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建管中心无编制内车辆,由于工作需要借用其他单位车辆共3辆,车辆运行所产生的费用由建管中心支付,另下属事业单位有一辆编制内公务用车。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安排74.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安排243.5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9%。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和车辆维修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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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