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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18-11-19来源:总师室浏览次数:6579 次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在杭甬高速K204+830—K206+490 段原位改造柯桥互通,新建或改造A、B、C、D、E、F、G、H、I、J等10条匝道。改建杭甬高速主线全长1.66km,设计速度120km/h,双向8车道,路基宽41m,设计标准采用公路-I级标准;改建或新建互通匝道全长4.94km,设计速度40km/h,互通匝道路基宽度有9.0m、10.5 m、16.5m。本项目总投资63697.82万元。预计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通车,施工期30个月。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

起迄点桩号

路线经过村庄形式

与公路相对方位

1

梅林

MRK204+830~MRK205+077

MRK205+269~MRK205+323

GK0+390~ GK0+510

EK0+000~ EK0+191.857

FK0+090~FK0+165.855

DK0+860~DK1+043.839

杭甬高速、G匝道、E匝道、F匝道、D匝道

西

2

鲁家

MRK205+060~MRK205+195

杭甬高速

3

大溇底

MRK205+890~MRK206+120

杭甬高速、J匝道

西

4

鱼池头

MRK206+150~MRK206+305

杭甬高速

西

5

新桥头

MRK206+370~ MRK206+490

杭甬高速

西

6

倪家浦

MRK205+860~ MRK206+050

IK0+210~IK0+495

杭甬高速

I匝道

7

谈家

IK0+710~IK0+730

DK0+240~DK0+270

I匝道

D匝道

8

村里陈

DK0-068.517~DK0+300

D匝道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噪声、粉尘、沥青烟尘、施工污水、水土流失以及对基础设施等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统一收集处理尽可能回用,不排入天然水体,对沿线水体水质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区域及影响区域内需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建成将有效改善项目区周边的交通运输条件,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显著大于弊。

营运期:主要污染为交通噪声、汽车尾气、路面径流废水等影响。项目建成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声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工程沿线第一排建筑受工程交通噪声影响较为明显;汽车尾气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环境空气质量可达标。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交通组织工作;扬尘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布置尽可能合场远离居民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做好施工组织,减轻对现有道路的影响,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拆迁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

营运期:采用规划控制、隔声降噪、加强绿化、跟踪监测、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径流统一收集等措施降低营运期影响,满足相应环境标准的要求。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虽未列入《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绍兴市柯桥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2012-2030)》及齐贤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但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及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已计划将该项目列入新一轮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本和“绍兴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中,并且,柯桥区政府已将本项目作为201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类项目,2018年8月该项目也得到了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政策支撑,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风险防范的要求。本工程建成通车后产生的噪声及汽车尾气经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减至最低,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均能维持区域的环境质量。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沿线200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8年11 月19 日~ 11月30 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8、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

联系电话:13615756240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电话:0571-87996810

9、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管理处:0571-28869159

绍兴市环保局:0575- 88604967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0575)12345

 

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19

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杭甬段)柯桥互通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18-11-19来源:总师室浏览次数:6579次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在杭甬高速K204+830—K206+490 段原位改造柯桥互通,新建或改造A、B、C、D、E、F、G、H、I、J等10条匝道。改建杭甬高速主线全长1.66km,设计速度120km/h,双向8车道,路基宽41m,设计标准采用公路-I级标准;改建或新建互通匝道全长4.94km,设计速度40km/h,互通匝道路基宽度有9.0m、10.5 m、16.5m。本项目总投资63697.82万元。预计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通车,施工期30个月。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

起迄点桩号

路线经过村庄形式

与公路相对方位

1

梅林

MRK204+830~MRK205+077

MRK205+269~MRK205+323

GK0+390~ GK0+510

EK0+000~ EK0+191.857

FK0+090~FK0+165.855

DK0+860~DK1+043.839

杭甬高速、G匝道、E匝道、F匝道、D匝道

西

2

鲁家

MRK205+060~MRK205+195

杭甬高速

3

大溇底

MRK205+890~MRK206+120

杭甬高速、J匝道

西

4

鱼池头

MRK206+150~MRK206+305

杭甬高速

西

5

新桥头

MRK206+370~ MRK206+490

杭甬高速

西

6

倪家浦

MRK205+860~ MRK206+050

IK0+210~IK0+495

杭甬高速

I匝道

7

谈家

IK0+710~IK0+730

DK0+240~DK0+270

I匝道

D匝道

8

村里陈

DK0-068.517~DK0+300

D匝道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噪声、粉尘、沥青烟尘、施工污水、水土流失以及对基础设施等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统一收集处理尽可能回用,不排入天然水体,对沿线水体水质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区域及影响区域内需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本工程建成将有效改善项目区周边的交通运输条件,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显著大于弊。

营运期:主要污染为交通噪声、汽车尾气、路面径流废水等影响。项目建成运行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声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工程沿线第一排建筑受工程交通噪声影响较为明显;汽车尾气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环境空气质量可达标。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交通组织工作;扬尘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布置尽可能合场远离居民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做好施工组织,减轻对现有道路的影响,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拆迁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

营运期:采用规划控制、隔声降噪、加强绿化、跟踪监测、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径流统一收集等措施降低营运期影响,满足相应环境标准的要求。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虽未列入《绍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绍兴市柯桥区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绍兴县城市总体规划研究(2012-2030)》及齐贤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但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及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已计划将该项目列入新一轮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本和“绍兴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中,并且,柯桥区政府已将本项目作为2018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类项目,2018年8月该项目也得到了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政策支撑,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风险防范的要求。本工程建成通车后产生的噪声及汽车尾气经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减至最低,沿线敏感点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均能维持区域的环境质量。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沿线200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18年11 月19 日~ 11月30 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8、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

联系电话:13615756240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电话:0571-87996810

9、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管理处:0571-28869159

绍兴市环保局:0575- 88604967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0575)12345

 

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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